内容简介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也就是说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法定假日。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同时明确,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从前文规定来看,对于大多数执行标准工时的“打工人”而言,如果妇女节赶上休息日,用人单位却安排女职工在当天工作,那么是需要正常按照休息日加班对待,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200%加班费的。但是具体到2024年妇女节,3月8日是周五,不是休息日,那么即便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女职工放假半天,而是要求她们在8小时内正常工作,也是不用支付加班费的,但如果当天超过了8小时安排加班,超时部分就需要依法按照不低于工资150%的标准支付延时加班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