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警方通报‘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最新进展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有了新进展,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于涉案车辆内未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现场附近靠近涉案车辆副驾驶一侧无公共视频画面,且当晚事发路段过往人车稀少,调查取证难度很大。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嫌疑人审讯、调查、走访等工作还原了案件经过。
3月3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批准逮捕。那么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涉事司机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律师分析
岳屾山律师表示,该案司机是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准逮捕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由于主观方面的过失心态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结合到本案当中,司机在接上这个女孩子以后,他作为驾驶人员,在履行服务的过程当中,有保障车上人员安全的保障义务,但结果却是女孩发生了意外,在女孩做出了要跳窗的这种行为时,他没有进行必要的阻止,比如像通报里提到他没有用言语及行动去阻止,而且也没有对车辆进行相应的减速,这种情况下女孩跳窗或者说是意外摔出导致了死亡后果的出现,司机是有可能在主观方面存在过失的,因此可能会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按照《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将会处3-7年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还需要注意一点,对于这类案件,尤其是对于本案来讲,司机本人确确实实有过失的地方,但是对于女孩子自身所采取的这些行为,也有一些不够理智或不够妥当的地方,这些可能在具体的定罪量刑的时候都会给予相应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