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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普法丨三八妇女节——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2022.3.8

国际妇女节

HAPPY WOMEN'S DAY


国际妇女节别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在中国又称“国际劳动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

妇女从不是一个贬义词,相反,她是一个温柔而坚定的词语。我国法律中对妇女的权益也提供了特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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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方面

在婚姻方面,《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尤其是广大女性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反家庭暴力法》中也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就业方面


在就业方面,《就业促进法》明确,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权益保障方面


在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2021年11月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新增加了育儿假,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对妇女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充分和完善。每一名女性,在成为女儿、妻子、母亲前,首先是做自己,对于女性而言,只有选择成为的角色,没有本该成为的角色。正如克拉拉·蔡特金在《关于共产主义妇女运动的提纲草案》中所述:作为一个妇女,她既不依附于某一个人——自己的丈夫,也不依附于在道德上结合在一起的小单位——家庭,更不从属于榨取剩余价值的资本和统治阶级的剥削。祝所有女性三八妇女节快乐。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安望舒


祝各位女神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