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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业务收费标准

讨债业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到账收费。代理费收费标准为欠款回款额的20%。
如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委托我所代理催收业务收费标准为:
1、常年法律顾问年费5万元以下者,代理费收费标准为欠款回款额的15%;
2、常年法律顾问年费5万元及以上者,代理费收费标准为欠款回款额的10%。
3、代理费不含其他工作费用及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用等。
二、其他工作费用收费标准
1、其他工作费用(交通费、食宿费、文印费、翻译费、鉴定费、查询费、公证费等),视具体情况施行实报实销或包干收取。
2、如包干收取,其他工作费用收费标准范围视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在50元-20000元范围内收取。
备注:委托合同签订三日内需支付其他工作费用;执行到账五日内需支付到账代理费。
三、讨债业务办案准则
依法讨债、文明办案、胜诉收费、伸张正义!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