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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丨培训机构转让课程,家长如何维权? 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0年7月6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采访就培训机构转让课程,家长如何维权?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面对经营上的压力,在北京不少的教育培训机构会寻找新的解决方案,其中包括业务的调整,增加新的合作方等等。目前,不少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给出的解决方案中,除了把课程转给其他培训机构,还对培训的地点进行了改变,这让家长们实在接受不了。

律师分析

选择权应该属于消费者

岳屾山律师表示,消费者和原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后,当合同义务出现整体转让,不管是退费还是去新的培训机构,选择权应该属于消费者。

去新的培训机构培训相当于合同义务的整体转让,原来的培训机构把它所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转移给了另外一方,这时消费者是有选择权的,可以选择同意或是不同意。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培训机构应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