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深圳市宝安区8岁女童被父母殴打的视频在网上引发舆论。视频提供者和发布者,也因非法登录他人家庭监控并下载视频,受到行政处罚,引起了法律界的争议。
律师评论
岳屾山律师认为,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因为孩子年龄太小没有告诉能力而导致的取证和立案困难的情况,但是针对这种情况,法律也做了相关设计。居委会、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村委会等组织如果发现存在着虐待或伤害儿童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
现在案件的问题在于医疗机构发现孩子有伤后向警方进行了报告,但是警方只凭着父亲说孩子有自虐倾向没有再做任何的继续调查,这里就存在问题,因为就算孩子自虐也不可能把自己虐到如此程度。
从生活经验和处理刑事案件的侦查手段的角度来分析的话,以医疗机构现有的鉴定能力和医疗水平是能够分辨得出这个伤是如何形成的。从这个角度讲,当地警方应该按照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的对家暴行为进行干预,及时全面的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希望当地的警方能够尽快的做出相应的努力。
二、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 或可剥夺其监护权
岳屾山律师表示,他们对女童的殴打行为已经超过了虐待的限度,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这就意味着女童父亲和他所谓的女友都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女童的伤势达到了重伤二级,有可能会按照3至10年的有期徒刑对其进行量刑。如果认定他们是属于使用特别恶劣的手段致人重伤的话,那么将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我们还要注意到孩子的生母已经出现了,在孩子的生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的情况下,生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监护人,根据法律依据剥夺孩子父亲的监护权。
三、相关组织和人员应切实履行救助报告职责
岳屾山律师表示,关于保护举报机制,《反家庭暴力法》中有相应详细的规定。比如妇联、未成年保护组织、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如果发现家庭暴力情况的存在,都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之后要及时处理。不能说报案之后认为这是家务事就不管了。如果因为这些职责人员的失职没有报警而导致事情发生更加严重的后果的话,那么他们将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四、应形成对家暴行为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岳屾山律师认为,如果从邻居的角度来讲,其实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管这件事,而且现在很多人都是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那么如何能够打造一个让大家人人敢于去与这种行为去抗争、发声、反对的社会氛围,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不应该采取违法的手段获取证据,而是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相应的组织去报案,寻求公权力的救济和帮助,这才是正途。
五、家暴行为不是家务事
岳屾山律师认为,目前《反家庭暴力法》对有特殊职责的组织和个人其实已经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对类似事件进行报告,如果说没有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要承担责任。关于举报人的保护机制,如果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对他进行保密,这也是法律和相关意见所要求的。
另外,在这种事件屡屡的刷新我们的认知,让我们发现人性的恶竟然可以恶到这种程度的时候,就需要我们整个社会来共同关注。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扭转这种别人家打孩子,夫妻间打架是别人的家务事,其他人不应该管的思路。
要对家庭暴力和伤害儿童的行为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共识。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可以理直气壮去举报,不会被认为是多管闲事。这样我们身边所有人都在盯着这些行不恶不善之举的人的举动,我相信会减少很多像这次这样,让那么小的孩子在医院里等着急救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