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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东方时空》丨 岳屾山律师评论“机场员工为何能私自使用救护车接机?”

2019年12月9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采访,就机场员工为何能私自使用救护车接机?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12月7日晚间,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一辆沪N牌照的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在上海浦东机场接机,还写道:满满一车免税品的购物袋塞在车子里,引发热议。7日深夜,上海机场集团通过官方微博做出回应,经过核查,该救护车系浦东机场所属,为浦东机场当班员工私自违规使用,机场方面将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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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私用损害救护体系公信力

岳屾山律师认为,救护车私用损害了救护体系的公信力,而且这件事情不能私了。该救护车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使用了警灯和标识灯具,这是一种道路违法的行为,交警和交管部门可以对它进行处罚。另外,救护车享有道路上的优先权,但这种优先权是为了尊重生命,在抢救生命时而享有,并不代表开着救护车就能享有特权。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处罚不力,起不到警示和遏制的作用,就会放任这种事情的出现,损害到大家对救助体系的公信和信任,以后人们在街上遇到一辆救护车,会怀疑它是真的在救人还是在跑私活,产生该不该让呢的想法,这显然是对救护系统公信力最大的伤害。

02

救护车私用病根儿在管理层

岳屾山律师认为,其实救护车私用的病根儿并不在开车的人和用车的人,而是在集团管理层。如果管理层对救护车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并且对规定进行严格的落实和执行,那么上行下效,他们的态度一定会影响到手下的工作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但是如果连管理层都不严格管理,只是配备着救护车,万一出现紧急情况时能用得上就行,对这个车什么时候用、怎么用、用来做什么都采取无所谓的态度,那么手下的人也就不会把这些规定放在眼里,因此才会出现救护车私用的情况。不管是否属于急救体系,救护车的性质就决定了养车千日用于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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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细化救护车管理制度

岳屾山律师认为,必须要完善和细化相应的救助体系以及救护车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包括救护车是否要装GPS,对救护车的使用、出车和交接班采取严格的落实登记制度,也包括管理人员一定要履行好管理职责等等。对于救护车接机事件,不能处罚了开车的人和坐车的人就结束了,而应该从救护车的管理层来深挖他们的病根和原因,从而让这个事情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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