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界限,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可以判决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存在这些感情破裂的情形呢?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 再提交给法院为宜;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比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