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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健在时,继承人处分其财产的协议是否有效?

今日话题

律师您好:
我们兄弟姐妹5人在父母健在时签订了一份《赡养父母协议》。协议中对如何赡养父母以及父母百年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约定,同时约定只要超过半数以上的人同意,协议即生效。拟定协议的时候大家都同意按约定处理,但是签字的时候五妹没有签字。这些年大家都是按照协议的约定赡养父母的,现在父母均已过世。请问当初对父母财产的处分条款是否有效?

重庆 杨海杰

律师解答

杨海杰您好:
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行为开始的唯一条件,您兄弟姐妹之间在父母健在时对您父母财产处分达成的协议属于无权处分。您父母死亡前并未以遗嘱或遗赠的方式确认您兄弟姐妹之间达成的协议,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分您父母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您父母去世前未订立遗嘱也未签订遗嘱扶养协议,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可以由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协商。
因此,虽然协议无效,您和您兄弟姐妹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参照之前的协议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