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非全日制用工与不定时工作制的区别是什么

今日话题

我的妈妈在一家保洁公司上班,未签订任何合同,也未缴纳任何社保。据保洁公司称:与我妈妈实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不用签合同,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每天按照公司的制度要求进行约2个小时的保洁工作。请问保洁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律师分析

提醒您注意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是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其中一种,请勿将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中的不定时工作制进行混淆。

根据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较为灵活,与不定时用工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1、工作时长不同。全日制用工中的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个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长,每天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即可。

2、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中,即使为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必须订立正式书面合同

3、试用期不同。非全日制用工无试用期,因此也不存在试用期工资不定时工作制关于试用期的约定适用《劳动合同法》第19条关于不同情形下试用期的时长限制,且试用期工资为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动关系结束的方式不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不定时工作制中,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5、社保缴费不同。用人单位必须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其余保险可以不交。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齐全的社会保险费用。

6计酬方式不同。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综上,保洁公司可与您妈妈实行非全日制用工,达成口头协议即可无需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每天工作时间也符合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长规定,但是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否则,应当追究其未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责任。

律师岳家军,为人民服务!

从优秀走向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