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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定代表人”能否随便担任?

实践中,经常有人付费请他人做自己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给对方承诺所有法律责任由公司股东承担、法定代表人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否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呢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按照《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且依法在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中列明。无论是营业执照信息还是公司章程信息,均是具有对外公示效力,挂名法定代表人与股东之间的约定无法对抗任何第三人,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均有承担的风险。而法定代表人需要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众多,具体如下:

一、民事责任

(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造成公司损失
《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适当的赔偿。
2、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损失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违约责任
1、对外债务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对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一)《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超出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逃资金、隐匿财产躲避债务等。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行为。
(二)在民事执行案件中,公司若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及高消费。

三、刑事责任

(一)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主要包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见《刑法》第159条到第169条。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主要包括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逃汇罪,见《刑法》第175条到第190条。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主要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危害税收征管罪
主要包括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等,见《刑法》第201条到第211条。如对于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属于第一次违反,被通知补缴后,及时补缴且缴纳滞纳金,且接受行政处罚的,则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若5年内因为逃税被行政机关二次行政处罚的,则构成逃税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四)侵犯知识产权罪
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见《刑法》第213条到第219条。如,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可能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五)扰乱市场秩序罪
主要包括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见《刑法》第221条到第231条。如,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挂名法定代表人不能随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