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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含深意的法律幽默段子

近日,

在网上偶然发现一篇文章,

取其中一段落,

段落标题为法律人的眼界

内容为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

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

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和奖励。

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

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偿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

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孔子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对于这一段,网友给的评论是:

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

这是作为网友也就是社会大众对于法律职业者的一种要求和期许。

但是对于真正作为执业律师的我们而言,更多考虑的角度是,

律师同样作为法律职业者真的能做到或者真的有必要做到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吗?

我认为:

作为律师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不是说作为律师的格局不够,而是作为律师这个职业必然会导致的。

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同,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果社会要求律师去谋全局、谋万世,那么对于委托律师的当事人的利益,就不会再是律师考虑问题的出发点,这样势必会让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全面的保护。

所以,作为律师固然要有执业和道德上的约束,但是过于片面的要求律师对于全局的贡献往往会偏离了律师这个行业本身的功能性。

律师岳家军,为人民服务!

从优秀走向卓越!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朱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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