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黄先生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公司岗位调整撤销您的工作岗位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当为您提供相近或类似的岗位。但公司却直接让您在家待岗,既未与您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也未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公司的该行为违约也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您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 李儒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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