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日益发展,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一些购房人为了从银行获得更高额度的贷款或者避税,真是绞尽了脑汁。其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方式为签订阴阳合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为了达到目的签订阴阳合同行为,本身也就意味着可能会发生一定的风险。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大多会基于两个原因而签订阴阳合同。第一,为了多贷款。通过把备案成交价提高的方式,把原本应为100万的成交价,提高到150万,这样按照首付比例即可少缴纳首付款,从而达到多从银行贷款的目的;第二,为了少缴税,通过把备案成交价降低的方式,把原本应为100万的成交价,降低到80万,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但是在带来不法利益的同时,也暗藏风险。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而无效。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徐连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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