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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24小时》就“高速路抛物导致事故应承担何种责任”问题电话采访岳屾山律师



2018年5月13日,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24小时》电话采访,就高速路上抛物导致事故应承担何种责任问题发表看法。

岳屾山律师指出,机动车驾驶人从车窗向外抛物的行为,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会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抛物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甚至出现人员伤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还有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岳屾山律师表示,一般来说,行为人向车外抛物的行为可能是有心的,但他却无法预期该行为所可能带来的后果或引发的危险,或者轻信该后果能够避免,所以说因该行为构成的犯罪往往属于一种过失犯罪。另外,我们还会看到一些拉货的货车,因捆绑疏漏或车辆本身的问题,导致所载物品洒落,从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这种情况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当然,行为人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外,如果还造成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话,那么在受害方的主张下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