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热线12》电话采访岳屾山律师 评“女子巴厘岛跟团游遭教练性侵”
2019年5月7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热线12》电话采访,就女子巴厘岛跟团游遭教练性侵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深圳的小杨前几天和母亲报了一个前往巴厘岛的旅行团,可万万没想到这次旅行带给她们的却是深深的伤害。
4月23日上午,小杨在巴厘岛参加水上旅游项目时,被摩托艇教练带至偏僻处并遭性侵。受害人家属随即向中国驻登巴萨总领事馆报告了案件,总领馆领保官员立即约见登巴萨市警察局有关部门,促请其立刻开展调查,公正执法,切实维护我公民合法权益。
总领馆称,警方在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嫌犯为一来自外省的29岁青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即将按司法程序移交当地检察院、法院进行起诉审判。
旅行社是否担责要看是否尽到提示和救助义务
岳屾山律师指出,关于责任承担,首先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从约定,但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来说,包括《侵权责任法》、《旅游法》当中都有相应的规定,尤其是《最高人民法官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旅行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救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在自由行期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如果旅游经营者尽到了必要的提示义务,或尽到了救助义务,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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