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楼道内供暖管线被断 牵出20年前旧账!前业主欠费 现业主该不该买单?”进行法律评论。
内容简介
近日,某小区多名业主反映,自家室外的暖气管线被一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强行切断。业主表示,2006年小区曾进行电暖改水暖改造,公司在未通知现任业主的情况下,以“原房主欠费”为由切断管线。该公司回应称,他们按“认房不认人”原则收费,因部分业主未缴纳外网管道铺设费,故采取断管措施。这引发了一个法律争议:那么,前业主的欠费能否成为切断现任业主供暖的理由?企业是否有权自行截断公共区域供热管线? 岳婷律师表示,以停热倒逼业主缴费的行为明显违法。供热配套管道位于公共楼道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即便存在外网管道欠费,企业也无权私自强行截断管线,而应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主张债权。若私自切断管线造成业主损失,企业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该公司“只认房屋不认房主”的收费方式,不符合合同相对性的法律原则,房屋过户后前业主遗留的管道欠费属于原房主个人债务,无权要求现任房主代为补缴,新房主无义务承担他人的历史欠费。 岳律师建议,遇到管线被切断、不合理催收等情况,业主可留存现场视频等证据,向住建或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