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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介绍(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重工)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由中央管理。

  中船重工是我国船舶工业的骨干力量。拥有48个工业企业、28个科研院所、15个控股、参股公司,分布全国20多个省市。其中包括驰名中外的大连造船厂、大连造船新厂、渤海造船厂、山海关船厂、北海造船厂、武昌造船厂和中国舰船研究院以及中国船舶贸易公司、中国国际海洋石油工程公司等。

  中船重工拥有我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可承担30万吨超大型船舶在内的各种民用船舶、海洋工程和大型水面水下战斗舰艇、各种军辅船和水中兵器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研究、设计、建造和修理。自行设计、建造的上百种民用船舶、海洋工程和其它机电产品,出口到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利用造船和军工技术开发的数百种非船舶产品进入国内航天、冶金、轻工等20多个行业和领域。

中船重工的经营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全部国有资产;承担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经营国内外民用船舶、设备和非船舶产品的设计、生产、修理;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境外带料加工、工程建筑、安装、境内外投融资以及国家授权、委托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

2004年,集团承接船舶订单超过600万吨,居全国之首。

2004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船舶完工214万吨,增长30%,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9亿元,增长37%,承接合同金额474亿元,增长49%。手持船舶订单102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