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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自省 提高

学习 自省 提高——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小结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现对此进行简要小结:

◎ 学习动员阶段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2004年4月9日召开的“关于北京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的精神,本所于4月13日召开了全体合伙人会议,会议由岳成主任主持。会上,市整顿教育工作会议参会人高丽春律师传达了4月9日的会议精神,并成立了以岳成主任为组长、其他合伙人为主要成员的专门小组专项负责整顿工作。主任在会上要求每位律师必须认真学习北京市司法局下发的京司发[2004]68号文件,针对文件要求落实到每位律师结合本所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教育整顿工作计划,同时要求执业律师结合会议内容检查自己的工作并提交书面报告。
随后,我所在2004年4月16日、4月23日、4月24日组织全体律师集中学习《北京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文件汇编。在学习会议上,主任向全体律师再次强调此次学习的目的及整顿工作会议的重要性,要求每位执业律师根据文件内容结合自己在执业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 自查自纠阶段

集中学习之后,我所即参照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等部门的文件,总结以往工作中出现过的问题,对事务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以修订和完善, 使业务档案管理、办公室管理制度、财务印鉴制度、人员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的程序形成更加规范化的管理。
律师个人对照全国律协《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写出个人自查报告,报告侧重于:一是对律师工作的社会责任和执业责任是否明确;二是在执业过程中是否与法官等司法人员存在不正当的交往行为;三是是否存在私自收费、不尽职责、不讲诚信等不规范的执业行为。截至6月11日,已有49名执业律师提交了个人自查报告。

◎ 针对律师行业既有问题的几点意见

1、立法法制环境方面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人身权利的保护以及律师执业豁免制度的建立。前述制度的确立,旨在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价值与秩序,同时有效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这一制度包括的内容较为复杂,亟待解决问题在于《刑法》第306条应予取消。
2、市场环境问题。一是法律服务市场的业内环境问题。法律服务市场的无序或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存在,难以造就服务单位或服务产品的品牌,使法律服务品种和品质处于低水平状态,从而影响市场的培植与发育。有鉴于此,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二是法律服务市场的外部环境问题。法律服务市场的外部环境包括市场秩序与市场状态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服务市场所存在的非法从事法律服务,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影响了国家法律环境及社会稳定,应尽快从根本上解决。
3、关于律协目前投诉机制问题。我所建议,律协在受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投诉时不应只限于由执业律师来解决,而应按照《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中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由业内和业外人士组成,业内人士包括:执业律师及司法行政人员;业外人士包括:法学界专家、司法机关有关人员。

◎ 结 语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全体律师普遍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思路,坚定了信心。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律师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通过学习和总结反思,对我们今后的管理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我们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此次整顿活动的主要内容,彻底解决我们目前存在的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切实履行历史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才能保障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才能增强人民对律师队伍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