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律师与法治
时间过去了,你还在等待?
或许,命运最大的魅力就在于,终于让你学会等待,同时又告诉你——时不我待!
从法制到法治,中国的社会调整文化终于有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然而,几千年的中国法制史给现代中国法治社会所遗留的种种变数仍然非同一般。这样,对于一名中国的律师而言,等待法治的日益健全和真正完善,似乎就成了一种难于摆脱的命运。并且,在这场等待中,因无奈和无助而在法治的边缘患得患失者亦不乏其人。
但无论如何,等待不是全部,无奈不是理由,患得患失更不是好的归宿。毕竟,律师是法治的产物,同时也是法治的希望。毕竟,律师不应仅仅是现实者和功利者,还应是理想者和勇敢者,更应是智慧者和创造者。
在中国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的作用及责任自然重大。法治的核心在于权利的保护,而律师的天职,就在于主张社会主体的权利,使之在法律上得以明确和得到保护。正因为如此,律师天然就是社会民主的捍卫者和法治进步的推动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学家江平在为《中国大律师》一书作序时,发出了“律师兴则国家兴”的时代强音。
法治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和漫无边际的,而律师的工作正是在一点一滴实实在在地积累着对于法治的希望。无论是参加诉讼、仲裁,还是办理非诉事务,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无论是咨询代书、调查取证、律师见证,还是庭上辩论、庭下调解、庭外和解,共和国的律师们都是在履行着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职责,都是在彰显着法律的价值和意义,也都是在承担着维护法治的历史使命。
律师的历史是律师自己谱写的。记得有一句话曾感动了一个时代:“我是老师,我接触未来!”希望这一句话能维系一个新时代:“我是律师,我维护法治!”
通往法治的荆棘之路上,中国律师在依然前行。